√

2025-09-05

查看原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移动二次雷达搬迁技术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移动二次雷达搬迁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移动二次雷达搬迁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84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移动二次雷达搬迁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2784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服务内容中需搬迁的移动二次雷达是宁波空管站现有运行的移动二次雷达,该设备资产属于民航局空管局。本套设备于2008年完成投产建设完成后,一直由民航空管技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设备在各地区的运维和转场工作,包括民勤、武汉、博鳌、桂林等地的转场。2023年本套设备由民航空管技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完成设备转场至宁波空管站并且运行维护至今。空管二次雷达设备为大型精密机电设备,对安装、调试等工艺要求极高,为保证设备搬迁、安装和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且上述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建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民航空管技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民航空管技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苇沟301号(东院)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5日2025年09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7118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87297540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