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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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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鼓楼街道苍水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项目概况

海曙区鼓楼街道苍水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287

项目名称:海曙区鼓楼街道苍水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63507

最高限价(元):3863507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6350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招标范围:海曙区鼓楼街道苍水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施工)所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完工且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3.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4.安全要求:合格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双方),同时具有下列①、②资质的单位或由具有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二)[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特别提醒: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4.2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ggzy.zwb.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4.3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j.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乌含巷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93019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89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9938

质疑联系人:冯婷婷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273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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