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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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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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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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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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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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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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桥头胡初级中学食堂、车棚等维修工程---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一、采购人:宁海县桥头胡初级中学

二、项目编号:NH-TS2025-056

三、项目名称:宁海县桥头胡初级中学食堂、车棚等维修工程

四、采购内容:宁海县桥头胡初级中学食堂、车棚等维修工程(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公示时间:两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宁海县桥头胡初级中学

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8608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真:0574-82533300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云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533300

质疑联系人:葛振球

质疑联系方式:0574-825333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老师

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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