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二期工程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8-01-09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二期工程PPP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采购编号: CXFSCG201800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二期工程PPP项目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中标社会资本将与慈溪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利公司”)在慈溪市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20%中标社会资本占95%股份,市水利公司占5%股份。

3、市水利局将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二期工程PPP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市水利局与项目公司正式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二期工程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4、本项目PPP合作期为十(10)年(包括建设期)。PPP合作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水利局或其指定机构。

5、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645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857.9175万元,政策处理投资37600万元(其中含管线迁移等其它费用500万元,征地拆迁费用37100万元,政策处理费用由项目公司定额支付给实施机构)。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在建设期分3年到位,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出资额按照双方股权比例同步到位。

6工程规模:

潮塘江排涝工程实施河段分东、西两段,长4.9公里,其中东段:水云浦至降桥江,长1.4公里;西段:青少年宫路至漾山路江,长3.5公里。工程建设内容为拓疏面宽80米河道4.9公里,建造跨江主桥梁7座,重建水系节制闸1座及生态护岸、配套桥、路等设施。工程共需征用土地583.27亩,拆迁房屋约4.1万平方米。

整个工程分二期组织实施: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拓疏河道2.9公里(东段1.4公里,西段1.5公里),实施时间自20134月至20166月;二期工程拓疏河道2.0公里(青少年宫路至西三灶江)。

本项目拓疏面宽80米河道2公里(青少年宫路至西三灶江)及沿线配套桥梁、涵管、道路等设施建设,新建跨江桥梁2座(浒崇公路桥及新江路桥),征用土地224.58亩,拆迁房屋43843平方米。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无:46458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 慈溪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使用方式:提供评审小组作为评审依据】。

    (二)特定条件:

    1、主体要求: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为企业法人,其他成员可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资质要求:社会资本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不满足特定条件第2点资质要求,联合体任一成员(此项成员不累计)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文)中,1、对符合本《实施办法》关于工程设计人员的要求,且其它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的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同时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证书。上述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规定的视同满足特定条件第2点资质要求]。

3、施工业绩要求: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具有建设水利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单跨16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项目业绩经验(可以为总体项目中包含符合上述要求的桥梁);(若联合体投标,则具有施工业绩的单位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需是同一家单位)。

4、技术能力:投资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企业信誉:投资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指被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 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及股权比例,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出资最多的一方。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五、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2018年01月19日 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1、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室;

2、每套文件售价0元;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即可。

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2月02日09时30分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574-63989921)

2、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城大道200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4-6982197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张先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

联系电话:152670382381516826285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67038238、15168262859
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901

采购单位:
慈溪市水利局/徐先生/0574-6982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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