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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镇财采监字〔2025〕010号)
发布日期:2025-11-28

 

一、项目编号:HXCG【2025】-048

二、项目名称:古塘中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中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越城区城东秀水苑桃李阁4幢504室

被投诉人1:宁波市镇海区古塘初级中学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隧道北路555号

被投诉人2: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华城国际1807室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50606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6191400。绍兴中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20250610日就项目的采购结果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起质疑,并于20250614日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质疑答复函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202506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经审查后,决定自收到投诉书之日(2025年06月16日)起予以受理。受理后依法开展调查,向被投诉人宁波市镇海区古塘初级中学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要求限期答复。投诉人宁波市镇海区古塘初级中学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逐条作出了回复,并提供了相应的依据。

投诉事项1: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就是限制 99%供应商(体育设施等施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八)及政府采购三原则,应取消。

投诉事项2:材料品牌推荐违法

投诉事项 3:商务技术评分设置85分,报价分15分,并采用明标形式,是操作单位为了谋取中标,有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4: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评分内容违法

投诉事项5: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分内容违法

五、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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