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5NBHSJC022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市鄞州万家乐家私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前溪头村
被投诉人1: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悠云路409号
被投诉人2: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得邦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春晓下宅甲148号3幢2号-1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2025年7月29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5年8月6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8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项目于2025年8月11日开标,并于2025年8月1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浙江得邦家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签订合同。
投诉事项:“▲”的条款有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和未标“▲”的条款有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主观分分值设置46分过高比例不当,不符合法律规定;将特定设定的技术参数及检验检测报告参数作为设定技术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