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YC【2025】2042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田径场维修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中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越城区城东秀水苑桃李阁4幢504室
被投诉人1: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被投诉人2: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于2025年6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预算金额3999000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投诉人于2025年6月12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投诉人于2025年6月13日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5年6月20日进行质疑答复。项目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未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履约中。本机关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并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设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合理;分值设置不合理;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作为评分条件不合理;用特定的项目业绩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将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作为限制条件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及投诉事项5不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非歧视性和竞争性审查,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