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ITC-202431309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智源达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街道珠江道97号
被投诉人1: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89号
被投诉人2: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预算金额33874000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2025年1月20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2025年2月5日,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5年2月11日进行质疑答复。2025年2月10日。项目于2025年2月1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未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机关于2025年3月4日收到并受理投诉。本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部分履约。
投诉事项:相关需求违背节能减排要求;未执行某些行业统一规范;相关利益人未回避;部分设备、系统安全防护不足;采购文件列举标准技术规范不全;部分评分项缺少量化描述,缺少客观评分标准;未对平台系统互联互通作出实质性要求;等级保护要求只2级,不是3级;未要求对考务终端设备进行加密;对项目团队人员资质评分要求不合理;演示内容设置不合理;采购文件中同步时钟系统要求支持GPS;对解码器同时满足两种接口设限,存在排他性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