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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鄞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鄞采购处字〔2024〕第005号)
发布日期:2025-02-14

一、项目编号:CBNB-20241675G,包号1

二、项目名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森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楼

被投诉人1: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被投诉人2: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51号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1于2024年11月15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投诉人于20241126日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4年11月28日被投诉人1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2024124被投诉人1作出质疑回复函,针对投诉人的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12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7日向投诉人发送投诉补正通知书,2024年12月31日收到投诉补正材料并于当日正式受理投诉。现该项目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且正在履行中。

投诉事项:1、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投诉事项1);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疑似为“瓦里安”量身定制,影响其他厂商公平竞争(投诉事项2);3、评分标准中“业绩分”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投诉事项3);4、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投诉事项4);5、评审标准歧视国产品牌、歧视中小企业,影响公平竞争(投诉事项5-8);6、评审因素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投诉事项9-18)。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鄞州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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