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北)2022采购 处字第3号
投诉人: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14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诗娜 联系电话:18750423649,授权代表:王吉艺
联系电话:18859732888
被投诉人: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教研室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633264
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 钱旦 联系方式:0574-87585921
投诉项目: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采购下属学校厨房设备(项目编号:CTZB-202240330)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对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教研室“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采购下属学校厨房设备(项目编号:CTZB-202240330)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质疑回复,因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6月2日依法受理。
二、投诉事项及审查结果
事项一: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三)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投标样品。
经调查证实:厨房设备产品在相同参数要求下,不同投标人的产品还是会存在制作工艺、外观美化等方面的差距,本项目采购人需要根据样品判断产品的适宜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认为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事项二:招标文件附件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投标产品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经调查证实: 提供投标产品CQC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厨房设备需求标准指引》(甬财财[2021]67号)第二条采购需求基本要素第五款环保要求。
事项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平面设计及深化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综合评议,满分2分。
经调查证实: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之一,即供应商能够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平面图纸,进行合适满意的深化设计,提出科学合理、安全的设计方案,该要求属于采购需求的一部分,其中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平面布置图、功能图、水电气深化设计图等标准图纸等。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解决相关问题的专业化能力符合采购相关规定。
事项四: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根据样品材质性能、材料厚度、尺寸、外观、制作工艺进行评分。
经调查证实:厨房设备产品在相同参数要求下,不同投标人的产品还是会存在制作工艺、外观美化等方面的差距,本项目采购人需要根据样品判断产品的适宜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认为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三、处理决定
根据以上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