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宁波易思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幢1-3民安路1018号(17-5)
被投诉人 1: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 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被投诉人 2: 宁波大学
住所: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一、投诉受理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宁波大学多媒体教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编号:NBZFCG2020W005G)”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0年7月3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0年7月31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审查,并向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二、投诉内容
(一)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要求“云OPS终端:可以运行学校现有的VDI虚拟桌面,并且能够为宁波大学现有云服务平台所管理”的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我公司了解到学校现有品牌为锐捷的云桌面,但锐捷公司答复该项目已被报备。因此我公司找了市场上的所有主流云桌面厂家:华为、卓云、深信服、和信创天、升腾、SUNE、奥义云、天翼云、湖南麒麟、企云,以上企业均回复无法对接或管理。
(二)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智能控制中心”的参数描述与锐捷公司现有产品一致,且唯一性参数,技术需求中技术和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经调研目前市面上没有任何一家产品能完全满足。我公司先调查了浙江省内所有卖智慧互动教室产品的品牌有以下几家:“得实”,“阶梯”,“东信同邦”,“Crestron”等都不能满足要求。以武汉东信同邦为例,该品牌功能指标:“主机要求采用嵌入式架构设备,该设备由一台主机和一块触控屏组成;内置智慧控制、音视频信号切换、录播、巡课、音频处理器、数字功放、信息发布、无线投屏、WIFI、物联控制、智慧考勤等功能;同时,可扩展自动跟踪、多视窗教学、分组教学、远程互动教学等功能模块;所有功能通过同一块触控屏进行可视化操作。内置智慧控制模块:1.通过整块操作界面简明的触控屏实现对整个系统的可视化操作,授课老师经过简单培训即可象使用手机一样操作终端的所有功能,无需后台人工协助保障。授课老师站在触控屏前可以实现对电脑桌面的同步触控操作,并可同屏手指轻滑切换安卓和WINDOWS两种操作系统界面。2.电容式液晶屏≥21英寸,支持1080P高清显示。可实时显示查看所在教室设备信息、网络信息、使用状态等,包括教室名称、用户名称、当前时间、导播画面预览、录制状态指示、当前带宽质量、WIFI热点和密码、设备IP地址等多种状态信息,支持修改IP、音量,方便进行系统调试和维护。可作为辅助显示器同步显示电脑桌面信号,和液晶触摸一体机/白板/投影显示画面一样,通过手指轻滑即可实现不同操作界面的翻页切换。触控即可实现用户登录、设备开关、信号切换、录制一键启止停、无线同屏、系统设置等操作,方便授课老师常态化使用相应教学功能。3.内置教师权限管理模块,教师可通过账号密码、二维码扫码、校园一卡通刷卡等多种方式登录设备,设备可以自动读取教师信息与权限,自动匹配个人数据等。支持不少于5路1080P高清视频信号输入,LAN≥8;HDMI输入≥2,可分别用于教师笔记本和台式PC视频输入;HDMI输出≥2,可外接投影机、触摸一体机、液晶显示屏等显示设备;网口≥4,USB接口≥1,RS232控制口≥2;具备6个或以上麦克风信号的接入能力,MIC接口≥6,支持独立的48V幻象供电开关;支持音频线性输入LINE IN≥1、输出LINE OUT≥1,音频输出AUDIO OUT≥2;独立DBG调试接口;支持触摸一体机通讯接口≥1”。以“Crestron”产品为例:“1.≥6个4K HDMI输入,≥2个4K HDMI输出,支持任意输入输出信号切换;2.支持自动切换模式,无需手动操作;3.内置全面的EDID配置工具;4.可通过CEC技术控制显示设备;5.支持处理DolbyTrueHD,DTS-HD和未压缩的7.1线性PCM音频;6.需与教学管理主机相互兼容”。
以上列举的省内外,乃至国外大部分知名品牌的参数接口,没有一个参数可以完全满足该产品提出的需求(以下截取标书内部分功能,以上所有品牌均不满足,包含★参数):“2.要求整机提供RS485不少于6个,满足对读卡器、功放、PDU电源箱、门禁、触控面板等设备的控制。6.可配合其他扩展模块,实现屏幕调度功能,提供产品测试报告证明。7.CPU主频≥1GHz,Flash Menory≥256MB,SDRAM≥512MB。★5.为满足教室内周边设备入网需求,以及未来的扩展性,需提供千兆自适应电口≥12个;为满足教室内周边设备供电需求,需提供千兆自POE自适应电口≥8个。10.支持语音控制中控,包含但不限于语音上下课,开启或关闭教室内设备功能。7.支持管控基础的录播功能,支持两个小教室临时合并使用。最多支持10个小组和2个教师屏的协作”。
(三)投诉事项 3,由于客户要求智能控制中心和智能互动模块为同一品牌,其中也无理由要求提供以下证书和接口,技术需求中技术和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3.自放热点支持2.4G和5.8G,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4.支持NAT功能,可独立组网,保留测试权利。11.提供USB接口≥6个。12.处理器主频≥1.8GHz,RAM≥4GB,ROM≥16GB。★13.为保证投屏稳定性,需要与数字型智能控制中心设备同一品牌。提供型号核准证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基于质疑2(智能控制中心)和3(智能互动模块)的证据,主流品牌均不满足类似证书或者参数,除了锐捷品牌,别家无法提供。
(四)投诉事项 4,招标文件中“高性能无线AP”的参数描述中:“★1.采用双路双频设计,可被我校现有AC控制器所管理、支持标准的802.11ax协议,采用双路双频设计,可同时工作在802.11ax和802.11a/b/g/n/ac模式”、“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要提供样机在我校进行兼容性实地测试”。该项参数人为设定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明显某一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条件。
学校的现有AC控制器为被锐捷品牌,我公司征询了国内一流的无线企业:“华为”,“H3C”,“深信服”,得到的回复均为各的AC且现有AC控制器只能控制自己的AP,但是由于该产品提前已被某公司报备因此无法购买,该问题与前面的问题一致,我公司咨询的品牌从规模各方面都不比中标公司要求的差,请校方出示不低于两家可以与之对接或者能被现有锐捷产品所管理的正规厂家出具的对接文件。
(五)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中“145寸双通道超宽屏白板教学一体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2.1书写切换明确:软件提供明确的、突出的、并且唯一的图标或按钮来指示用户书写和鼠标两种状态的切换,切换为书写状态时,保留用户原来操作的背景,不能新键一个页面,方便用户进行演示时加标注。(注:提供检测报告,若未来不能满足招标约定条件,学校对该项目不予验收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2.4提供分类绘图工具,能够把所需展开的绘图工具栏固定在页面任意位置上,方便用户来回选取。(注:提供检测报告,若未来不能满足招标约定条件,学校对该项目不予验收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2.6白板软件工具条图标显示比例可提供1:1、1:1.5、1:2、1:2.5等的比例,以便用户便捷地操作软件。(注:提供检测报告,若未来不能满足招标约定条件,学校对该项目不予验收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2.16 PPT/Word标注和保存:可在常用工具软件中(如Word/PowerPoint/Excel/Visio/PDF等文档)生成注释保存注释识别转换能功能,从而达到方便操作的作用。对超过20种常用工具软件提供嵌入支持。(注:提供检测报告,若未来不能满足招标约定条件,学校对该项目不予验收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2.17支持10种以上国外语言及维吾尔文、蒙古文、藏文等国内少数民族语言,一键切换到用户所需的语言种类。(注:提供检测报告,若未来不能满足招标约定条件,学校对该项目不予验收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综上,关于专利等政府采购已经明确不能作为参数要求。其中该产品需要提供大量的检测报告,因此我公司查询了目前市面上生产该类产品的公司:经查询目前市面上生产大屏白板的企业很多,但是支持双通道白板一体机的厂家近年来越来越少,输入以上叫法和参数不难发现该参数明显锁定东方中原品牌,除此以外国内知名高端白板厂家:“TimeLink”曾经生产过该产品但是在2019年他们已经停止该系列的所有的生产,可以说满足这款产品的基本比列接口参数的目前国内几乎没有,如果还需要提供如此多的证书等证明的,国内更是一家都达不到。
三、当事人答复
本机关于2020年8月3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分别于8月7日和8月6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投诉答复如下:
(一)被投诉人1答复
1、关于投诉人怀疑部分产品的具体技术指标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问题。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的,所有技术指标要求都是允许偏离的,因此不存在指定或限定特定产品供应商的问题。
2、关于要求现有AC控制器兼容性问题。从与学校现有无线控制器的兼容性来讲,招标文件中给出了使用锐捷利旧和不使用锐捷允许提供替代产品的两种方案(因“高性能无线AP”和“无线AP授权”是配套使用的,招标文件第35页序号43的需求对替代产品方案进行了描述“如所提供无线AP管理授权不能与学校现有无线控制器兼容使用,则必须额外免费提供2台多槽位无线控制器,每台控制器需满足以下指标”),因此不存在必须使用锐捷的情况。
(二)被投诉人2答复
我校自2018年启动教室多媒体设备改造升级工作以来,通过自主设计、多部门协作的建设路径,并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建设标准,并且在建设过程中,始终认真进行市场调研,所选择的设备类型市场上不少于三家,从根本上摆脱了建设受制于厂商(集成商)的窘境。本项目系学校第四批次升级改造项目,自2019年启动以来,先后完成了校内需求论证、专家论证、市采及校采两级平台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告等工作。这其中,学校进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公示中收到宁波江东新龙视讯有限公司、浙江蓝易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阶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关于本项目若干建议意见,在市采购中心招标公示中共收到三家公司关于本项目若干建议意见;我校均一一做了答复并采纳了部分合理建议。此外,我校在招标公告正式发布后,根据公告时间于2020年7月13日安排了项目现场交流和现场勘探,共有宁波阶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迈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沪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愉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前来参与,参与现场勘探的企业应该了解了宁波大学实际情况,可以设计合理的项目投标方案,以满足宁波大学教学工作的需求。非常遗憾,在招标需求公示、项目现场勘查阶段及投标阶段均未见易思卖公司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65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本校认为,该公司既非投标人,也无明确证据证明为直接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司是否具备投诉资格存疑。
1、关于“云OPS终端可以运行学校现有的VDI虚拟桌面,并且能够为宁波大学现有云服务平台所管理”的投诉。学校要求云OPS终端运行学校现有的VDI虚拟桌面并且能够被学校现有的平台管理系正当性的建设需求,也是为了满足学校现有的终端实现集控管理的运维需求。另外,2020年7月13日学校安排了项目现场交流和现场勘探,我校实际在使用云桌面有锐捷、华为和联想三种品牌。
2、关于招标文件中“智能控制中心”的参数描述与锐捷公司现有产品一致,且唯一性参数。宁波大学自2018年启动教室多媒体设备改造升级工作以来,通过自主设计、多部门协作的建设路径,从根本上摆脱了建设受制于厂商(集成商)的窘境。这其中,“智能化”、“数据促进教学及运维”已经作为学校选择多媒体设备的原则之一,并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需求说明中“总体设计”已经明确阐明了要求潜在应标集成商提供的教室内的电气化设备可实现无线物联和集控,数据真正实现数字化,满足基于一个平台内的集控管理需求,真正让系统为教改提供更便捷的IT服务。此外,学校于2019年10月9日印发了《宁波大学一流本科教育首轮行动计划(2019-2022)》(宁大政〔2019〕138号),明确提出了实现“互联网+教学”的比例要达到100%,让“教学方法活起来”的要求。因此,学校在本次建设中,在继续遵循学校多媒体教室“平台+模块”的建设方针上,采购满足不同学科的教学及研究的产品并且在满足未来升级拓展是学校进行建设设备采购所遵循的基本要求,故对接口、集控管理等功能有实际的需求,而并非只针对某产品的唯一参数。另外,我校已于2020年7月13日安排了现场项目交流会议和现场勘探,参与现场勘探的企业应该了解了学校实际情况,可以设计合理的项目投标方案,以满足学校教学工作的需求。标书中要求(1)具备12口以上交换网络,将用于教室中的台式机、AP、IP电话、笔记本电脑、安防摄像机、6个研讨小组。其中安防摄像机、AP均可采用POE供电,减少教室布线。(2)具备RS485接口6个以上,将用于教室内的触控面板、读卡器、功放、录播主机、未来的电子班牌等设备的控制。(3)具备RS232接口3个以上,将用于投影仪或双大屏、PDU电源箱等设备的控制。(4)具备4路电源控制,将用于不同教室中投影仪、双大屏、电脑主机、显示器、功放、幕布等设备的电源控制。投诉公司调研范围仅局限于浙江省内品牌“得实”“阶梯”,而本次招标面向全国的供应商,调研结果不具可参考性,且与事实严重不符。例,除文中提到的锐捷品牌,三盟智能中控WM-2000也可完全满足此次招标要求。
3、关于要求智能控制中心和智能互动模块为同一品牌方面的投诉。标书中要求(1)设备具备自放热点,考虑到如果教室中的AP出现故障,也能通过该模块实现设备投屏,保障正常教学顺利开展。(2)要求支持NAT组网,考虑当前教室内的联网设备越来越多,学校没有这么多的IP地址给设备使用。而该功能可帮助学校解决IP地址不足的问题。(3)要求具备6个以上USB接口,将用于教室大屏、笔记本设备的触控回传,以及鼠标、键盘设备的接入使用。(4)处理器性能要求。考虑设备为支撑教室内未来愈加复杂的互动教学工具的顺利使用,避免投屏卡顿等可能的问题,要求硬件设备有较好的性能配置。为避免建设中有紧密相关性的设备间的不兼容,对此类相关设备要求是同一品牌的产品是学校建设与运维正当的实际需求。此外,学校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应标人提供检测报告是作为投标产品对招标参数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的重要依据,是为了避免虚假响应或非实质性响应,保证学校作为采购方的合法权益。
4、关于高性能无线AP方面的投诉。学校已于2020年7月13日安排了现场项目交流会议和现场勘探,共有5家企业前来交流和勘察。会上,宁波大学已经将项目的基本情况、学校有关设备的具体型号等一一作了说明,并当场发放了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协议,需要学校提供相应系统接口的技术资料及数据的,在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上述文档。按照现场交流和踏勘结果,依照宁波大学实际情况,投标企业可以进行合理的方案设计,以满足宁波大学教学工作的需求。此外,WLAN系统一般由AC(接入控制器)和AP(无线接入点)组成。无线AP需要与AC控制器基于同一协议方能正常工作,出于安全与可靠的要求,不同厂家之间的采用的协议可能有区别。所以,投标企业如采用的AP不能接入学校现有AC,可以提供相应的接入AC设备,以满足学校本次建设需求,这是完全合理的要求。同时目前我校校内实际使用有aruba、华为、锐捷三款AC。
5、关于145吋双通道电子白板方面的投诉。145吋双通道超宽屏白板教学一体机是在学校已建教学楼应用的产品,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是学校建设的实际需求。(1)学校选择145寸双通道超宽屏白板一体机作为标准多媒体教室的显示终端,理由如下:众所周知,若采用LED或LCD技术的显示设备,产生的蓝光容易造成眼睛伤害;而投影仪是漫反射的光线,相较于前者来说对眼睛更友好一些。目前教师授课使用多媒体技术已经成为主流教学手段,只能从源头下功夫尽量减少对师生眼睛的损伤,这是学校项目建设的正常需求。(2)我校认为,检测报告是作为投标产品对招标参数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的重要依据,是为了避免虚假响应或非实质性响应,保证学校作为采购方的合法权益。(3)学校通过对市场的调研了解,市面上同类产品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如云视、亮显、拓久柘、东方中原等厂商都具有大于或者等于145寸的双通道超宽屏白板一体机。
四、调查结果
本采购项目是宁波大学教室多媒体设备整体升级改造工作的一部分,本次升级改造范围为:本部校区4号教学楼教学信息化整体改造和北校区2、3号教学楼教学信息化整体改造。在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说明中,明确阐明了教室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工作需整合校园现有资源,实现无线物联和基于一个平台内的集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关于投诉事项1,经调查,宁波大学目前实际在使用云桌面有锐捷、华为和联想三个品牌,基于升级改造一体化集控管理的建设原则,采购人提出 “云OPS终端”可以运行学校现有的VDI虚拟桌面的要求,符合升级改造的建设原则,是采购人的合理需求。投诉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供应商现场交流和现场勘探活动,对采购需求了解不全面,认为该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问题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有关“智能控制中心”需求标准和具体应用是明确的,采购人在投诉答复中进一步解释了技术需求的实际应用,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需求并没有针对锐捷品牌。本机关认为,采购人基于实际教学应用提出的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并无不当,且投诉人在质疑过程中也没有针对技术需求功能设计方面的合理性提出异议。投诉人仅通过“得实”、“阶梯”、“东信同邦”、“Crestron”等产品技术性能不满足需求情况的推断,不足以证明该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采购人基于紧密相关性设备之间的兼容性和运维便捷性,提出“智能控制中心”和“智能互动模块”为同一品牌的采购需求并无不当,但条件设置不能成为影响有效竞争的因素。投诉人认为技术需求通过“同一品牌”设置,导致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其提供的事实依据为基于质疑事项2和质疑事项3中提供的相关证据。质疑事项2相关证据系投诉事项2反映的内容,其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3相关依据是“智能互动模块”技术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型号核准证和“可实现教育模式切换功能”的检测报告,上述要求不属于常规的证书和检测项目,一般厂商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证书,认为条款设置存在倾向性。经调查,“智能互动模块”属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对于投标产品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要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工信部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是合理的采购需求。对于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采购人根据本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出于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评价考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是采购人法定权利,不属于倾向性行为。因此,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关于投诉事项4,宁波大学目前使用的AC控制器有aruba、华为、锐捷三个品牌,为了确保供应商投标响应的无线AP设备能接入学园目前使用的AC控制器,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设计中给了出两种解决方案,即“如所提供无线AP管理授权不能与学校现有无线控制器兼容使用,则必须额外免费提供2台多槽位无线控制器,每台控制器需满足相应指标”,并不存在“高性能无线AP”需求指向锐捷产品的问题。因此,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关于投诉事项5, 经调查,“145吋双通道电子白板”的技术需求中没有涉及相应专利技术的特定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是采购人的法定权利(具体依据已在投诉事项3的调查意见中明确,在此不再叙述),不属于倾向性行为。投诉人提供的市场调查结果,如“支持双通道白板一体机的厂家近年来越来越少”、“参数明显指向东方中原品牌”、“TimeLink已经停止该系列产品”等调查结果都没有提供事实依据佐证,无法证明“145吋双通道电子白板”的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因此,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决定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