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流程
宁波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8-10-18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宁波市内专业人员申请注册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适用对象:自然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的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 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

(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7〕3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宁波市财政厅及其授权的财政部门审查认定,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宁波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四、受理机构

宁波市财政局

五、决定机构

宁波市财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评审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一)年满70周岁以上;

(二)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存在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专家个人照片;

(二)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四)个人简历、所在单位证明等材料;(格式见附件)

(五)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六)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入口,认真阅读并确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协议,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并扫描录入材料。

注册具体流程为:

1专家注册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并接受注册须知,然后点击注册按钮。

说明:手机号码在政采云平台具有唯一性,如果已经在平台上注册过用户,可以点击右上角的快速登录。

2)选择联系方式校验类别,分手机校验,并填写手机号码。根据选择的验证方式将验证码发送至手机中;

3)用户通过接收到的验证码填写至验证码校验页,成功则继续,否则返回重新获取验证码;

4)当验证码校验成功后进入专家个人资料登记页,登记专家的信息(专家基本信息、工作经历)

5)普通用户注册成功,通过输入专家信息,提交财政部门审核;专家首次帐号登录后需维护个人资料,输入基本信息、工作履历、现有职称、执业资格。带星项属于必填项,上传的附件为图片格式,大小大于2Mb。专家输入资料过程中可点击右上角的保存,用于下次继续维护信息,资料输入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提交。

6)财政部门审核人员进行专家信息初审,审核后提交上级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系统后台自动短信通知专家审核结果;

资料变更流程为:

1)专家在网站专家-资料修改栏目输入手机和身份证,系统根据输入的信息查询是否有该专家,如果有则继续步骤2,否则提示该专家不存在;

2)系统查询出该专家的信息,用在最上方用红色字体显示该专家的状态,专家修改认证资料,则需要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才生效,如果审核不通过则为原先的认证信息;专家修改非认证信息则无需审核,即刻生效。

办公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 -办事指南

浙江政采云网址: https://www.zcygov.cn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符合条件的准予纳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

十七、咨询途径

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4008817190 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咨询:0574-89388292 89388245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4-89388441

网上投诉:http://www.ccgp-ningbo.gov.cn(http://www.nbzfcg.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网上查询:https://www.zcygov.cn

二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所申请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的专业特长相匹配,所选评审专业宜专不宜多,对所选专业多、专业跨度大的,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资质或能证明专业水平的证明资料等。专业选择应从树型结构最底级选起。

申请“公款竞争性存放”专业的专家,必须在“其他材料”中递交“公款竞争性存放”专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十三、附件

附件1:同等专业水平证明格式.doc

附件2:工作单位证明格式.doc

附件3:政府采购专家必学法律法规.zip

附件4:“公款竞争性存放”专用承诺书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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