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培育扶持女性社会组织,切实满足妇女儿童的实际需要,加速实现妇女儿童的多元化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联席会议〔2016〕2号,宁波市妇女联合会经过一年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公共服务的实践,改变妇联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妇联工作新模式,逐步总结出一套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经验做法。
2016年市妇联两次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公共服务,实施妇女儿童公共服务项目10项,吸引了全市60家社会组织踊跃申报,经调研评审,最终确定了15家社会组织承接项目。服务项目辐射全市各个区县(市),直接受益人数达45374人次,探索建立了妇联购买公共服务运行模式,推动全市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购买主体和内容
购买主体为宁波市妇女联合会。购买项目内容中向行业协会购买的有宁波市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大龄青年婚恋情感障碍调适4项,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服务有老妇女主任关爱、婚姻家庭服务、留守儿童关爱、单亲母亲关爱、手工作坊培育、公益红娘扶持6项。受益对象主要是宁波大市内的妇女、儿童及女性社会组织。
(二)承接主体和申报
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若被抽检的,需抽检合格),未受过行政处罚,主要从事妇女儿童公共服务工作的各类社会组织以及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并且主要从事妇女儿童公共服务工作的备案社会组织。本年度已获各级妇联、民政部门等政府机构及各类基金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三)购买流程
1.项目准备阶段。组织市妇联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购买项目的设计和申报、起草购买方案、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组织前期相关培训等工作。
2.项目立项阶段。开展购买服务信息发布、组织女性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申报、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在网上进行立项公示、对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设计的项目进行优化、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签订合同、拨付首期项目资金等工作。
3.项目执行阶段。项目落地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期间市妇联组织督导评估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承接主体修正项目实施方案,并拨付中期项目资金。
4.项目总结阶段。评估机构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率、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并拨付项目余款。
三、实施情况
(一)项目购买方式和申报审核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社科院及市妇联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召开项目评审会,在听取申报组织负责人就项目实施构想的陈诉,通过对申报方案逐一进行认真、严谨的评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宁波市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大龄青年婚恋情感障碍调适项目;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等项目,则采用竞争性择优方式购买,经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专家组评审、项目方案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报经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确定妇女儿童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
(二)实施周期和项目资金
2016年分两次开展的妇联购买服务项目中,首次购买服务面向社会组织,推出老妇女主任关爱、婚姻家庭服务、阳光伴你同行单身母亲关爱行动、留守儿童关爱、手工作坊培训、公益红娘工作室扶持等6个项目,实施周期6个月,项目资金共计51万元;第二次面向行业协会商会的购买服务项目,推出了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大龄青年婚恋情感障碍调适4个项目,实施周期为5个月,项目资金共计74.8万元。
(三)监管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成立了评审督导小组,成立了由市妇联分管局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社科院及妇联项目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评审督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南;二是与一家知名会计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在项目征集、确定承接主体、项目实施验收等每个环节,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发布、项目购买、签订合同、验收结算程序规范运行;三是督导培训两手抓,加强项目过程指导。通过专门聘请德威会计事务所的项目经理和宁波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就财务知识和承接工作内容进行讲解,专门组织承接主体负责人到上海学习交流等一系列的措施,由于指导有力,项目实施按照预期的目标全部完成。
(四)项目评估
项目启动后,市妇联组建相关项目的专家督导团队,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答疑解惑及过程督导。具体采取自我督查、专家督导团过程督导、评估机构项目中期评估、评估机构项目末期评估等方式进行,在项目评估中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即科学性原则、定量化原则、系统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特别注重项目“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组织管理、综合效能”等四大要点。对每个项目做好信用调查,严格绩效评估流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
三、 项目成效与问题
(一)出台了妇联购买服务的工作指南。指南能有效指导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确保项目按要求有序开展,并实现预定的绩效目标;为项目承接主体设定资质、能级等相应条件,作为准入条件和采用依据;为项目过程和效果检验提供了可操作性、可验证、可借鉴的标准、方法和路径,在开展妇联购买服务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创新了妇联购买服务的工作方法。一是制度创新,拓展申报范围。明确项目承接主体可以是已发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主要从事妇女儿童公共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的备案社会组织,扩大了承接主体的范围,形成了竞争机制;二是管理创新,建立枢纽组织。市妇联致力于打造女性社会组织联系党和政府、服务基层妇女儿童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成立了宁波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女性社会组织进行聚集、管理和服务,通过项目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运作方式形成枢纽型服务管理。
(三)培育扶持了一批女性社会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公共服务项目,15个社会组织在组织管理、资金使用、项目执行等能力上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有1599位社工、志愿者参与项目实施,辐射全市各个区县(市),探索建立了妇联购买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四)在全省妇联系统中起到了示范作用。目前我市妇联开展的政府向妇女儿童社会公共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自购买工作推出后,得到了全省各级妇联的关注。嘉兴、杭州等地妇联领导先后来宁波学习交流经验做法。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考察我市妇女儿童服务工作时也对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满足了妇联工作多元化需求。2016年市妇联投入18万元购买了“老妇女主任关爱”项目,服务了6个乡镇(街道)387名老妇女干部,开展了体验送药、养生讲座、新老妇女主任交接交流互动等活动,给他们带去了妇联组织的关爱;投入了6万元购买了“手工作坊”培育服务项目,对140名失地妇女、社区内下岗失业女性、退休低收入妇女进行了编织培训,让失地失业女性寻求到了就业的机会,同时培养了一批手工作坊带头人;投入了60多万购买了婚姻家庭服务项目,通过建立乡镇(街道)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采用现场咨询、个案辅导、问题调处、沙龙讲座等方式,帮助困境家庭提高面对逆境的能力,改善婚姻家庭关系,缓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满足了妇女、儿童及家庭多元化需求。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妇女儿童公共服务项目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一是在项目立项过程中,对依托单位的资质审核还缺乏经验,导致有一家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首期资金拨付时无法提供税务票据,导致资金无法及时拨付。虽然该项目实施单位,最后通过依托单位的变更解决了这一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没有因为资金问题而影响项目进度,但给工作还是带来了诸多不便;二是由于项目周期较短,对项目的现场督导次数有限,特别是在财务方面的监督欠缺,个别社会组织账簿记录不够规范、清晰,影响了项目的有效周期,造成项目进度与计划安排冲突;三是社会组织缺乏专业专职人员,影响项目实施水平。
(二)对策和建议
1、延长项目周期,加强项目督导。适当延长项目周期,保证项目实施时间,扩大服务对象,提高项目受益面,把项目做得更加扎实和深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项目实地督导制度,及时了解项目的落地和实施情况,强化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有效、正常进行。
2、开展相关培训,扶持社会组织。通过成立、延伸、改造和集聚,将全市女性社会组织进行整合和培育,构建起“1+X”枢纽型女型社会组织服务体系。通过实施理论培训、实地考察、实操训练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为项目承接主体提供能力提升和组织建设等培训,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发展。
3、规范申报流程,发挥典型示范。在项目申报的材料提供中,加强项目承接单位税务登记资料的核查,将票据问题解决在立项之前。发挥好典型示范、品牌引领作用,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使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传达到妇女儿童心中,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