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应当具备条件:
(一)热爱政府采购事业,能够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活动;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身体健康,根据需要接受邀请并担任评委,同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达不到上述第三款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申请专家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提供以下资料,送交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各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
1、填写完整的《宁波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登记表》;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
3、参加评审活动业绩,或者个人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书面材料一份;
4、本人免冠1寸彩色照片二张。
三、办理申请登记方法
专家申请登记表可以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财税网www.nbcs.gov.cn下载打印,也可向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各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领取。
专家将以上申请材料,送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专家单位或住址在各县(市)、区的,请送到当地的采购办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各县(市)、区财政局受理并初审后,把专家提交的以上申请材料集中送交市财政局采购办(专家有关证件原件,由所在地采购办当场验审后退还)。
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审查合格后,列入宁波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并将定期给予通知,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颁发《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聘期两年。
四、专家年检
专家聘期为两年。已申请并领有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家聘书满两年的专家,请办理年检手续。办理方法:随带年检表与《宁波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到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专家所在地在县(市)、区的,先送到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由县(市)、区财政局采购办初审并盖章后集中送市局办理。
五、其他
宁波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建立后,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都应在该专家库中抽取使用,各县(市)、区政府采购机构共享。专家参加宁波市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必须持有宁波市财政局核发的《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宁波市财政局
二00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