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银行: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操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34号)有关规定,2021年7月,我局就“2021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NBZFCG2021C019G,以下简称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文件,在国家利率政策未调整,且年内评价指标数据无变化情况下,此次招标综合评价排名结果作为年内后续批次资金存放依据。现就2021年第三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放内容
本批存放资金规模40.64亿元,存放形式为3年期大额存单,存款年利率为3.35%。
二、参与银行
参与本次资金存放的银行为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中标银行(以下简称参与银行)。
三、资金分配和存放
在各参与银行对本批资金存放响应基础上,按照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综合评价排名结果和资金分配规则进行资金分配。债券质押、资金存放按照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项目招标有关要求执行。各中标银行需与宁波市财政局签订本次资金存放管理协议,按照原投标承诺和协议约定提供资金存放服务。
四、响应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银行于12月17日上午9:30-10:00将密封后的响应材料(附件2、3)由指定授权人递交至宁波市财政局13楼会议室。
附件:
1.2021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中标银行综合评价排名
2.响应函
3.廉政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贺静华,陈立君;电话:89388068,8938456)
附件1
2021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中标银行
综合评价排名
综合评价排名 |
中标银行名称 |
中标利率(%)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5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1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12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5 |
1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1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1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
附件2
响应函
宁波市财政局:
贵局《关于2021年第三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收悉,根据“2021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NBZFCG2021C019G)招标结果,我行对2021年第三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响应如下:
一、根据本次资金存放规模,我行提供3年期大额存单存放服务的意愿额度为 亿元(0.1亿整数倍),存款年利率3.35%,相应可提供质押的国债额度 亿元(保留三位小数),地方债额度 亿元(保留三位小数)。
二、我行承诺按照“2021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NBZFCG2021C019G)招标有关要求,与宁波市财政局签订本次资金存放管理协议,按照投标承诺和协议约定提供资金存放服务。
银行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政承诺书
宁波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银监发〔2017〕3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2021年第三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1.不通过赠送财物、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向贵单位负责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财政专户资金存放与贵单位负责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银行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财政局:
(银行全称)参加2021年第三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活动,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递交响应材料。
本行保证:提供与该事项有关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
银行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被授权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注:本授权书后附被授权人清晰可辨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