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动态(通知)
信创产品协议供货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3

为进一步满足采购人的信息化办公需求,丰富协议采购内容,现开展信创产品协议供货商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加。

一、协议供货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具有供货产品厂商的供货授权(厂商的供货授权供应商不超过4家,超过4家厂商的所有供货授权视为无效)。

3在宁波市六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签订的有关购买(或租赁)的有效合同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二、供货产品要求:

1、供货商的供货产品为信创产品厂商授权其供货的产品,共分5个品目。品目一、台式电脑(含一体机);品目二、笔记本电脑;品目三、PC服务器;品目四、工作站;品目五、数据库。

2、信创产品品牌仅限于省入围的信创产品品牌(简称“省入围品牌”)。省入围品牌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说明:清单内品牌为省入围的部分品牌。7月份信息化协议产品入围的信创产品品牌不在此次征集范围。7月份已入围的信创品牌,由各协调人根据省最新入围产品目录进行上架调整)。供货价格不能超过省最新入围产品的供货价格。

3、若供货商提供的信创产品品牌均不属于省入围品牌,则不具备信创产品协议供货商资格。

4、信创产品在政采云上架时,经核实未入围省最新信创产品目录的产品上架审核将不予通过。

三、供货服务内容:

供货商须为供货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并保证安装的信创产品能正常使用。

四、供货服务对象:

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宁波市辖行政区域内,各区、县(市)实行协议采购制度的,原则应当直接引用本次征集结果。如果各区、县(市)根据属地供货服务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属地代理供货服务商。代理供货服务商指定应当参照本次采购的理代供货服务商基本条件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执行。

五、供货服务时间:供货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信息化产品框架协议签订止。

六、征集响应要求

1、征集响应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见附件2)。

2、征集响应文件数量:1份正本,3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提供)

3、征集响应文件的封装

征集响应文件正副本封装在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供货服务商代表的签字及供货服务商公章。封皮上写明供货服务商名称,并注明“信创产品协议供货商征集响应文件”字样。

4、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现场递交。请各潜在协议供货商将征集响应文件邮寄至采购中心。

5、征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征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12311600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4室。
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寄送到的征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协议供货商资格的取得

由采购中心组建审查小组对接收的所有征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和满足供货产品要求审查的供货商即取得协议供货商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87963

九、其他

本项目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到现场的,请各潜在供货商安排已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来我中心。请全程佩戴口罩,提供绿码、行程卡,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附件1:省入围品牌清单.docx

附件2:征集响应文件.docx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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